【交通|珠海政策十問十答】
一、2017年1月6日印發(fā)的《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珠海市交通信息資源管理辦法的通知>》,制定珠海市交通信息資源管理的目的?
答:為規(guī)范交通信息管理,促進交通數據共享與交換,提高交通信息為行業(yè)管理、公眾出行和安全應急服務的水平,建設智慧城市。
二、珠海市交通信息資源管理的適用范圍?
答:適用于本市管理過程中產生的各行業(yè)涉及交通信息的采集、傳輸、存儲、處理、應用等相關管理活動。
三、什么是交通信息資源?
答:珠海市交通信息資源管理辦法所稱交通信息資源是指各相關單位在建設、管理、服務過程中產生涉及交通的數字化信息。根據交通行業(yè)特點,交通信息資源主要劃分為基礎信息、生產運行信息、行政管理信息、統(tǒng)計信息、交通安全監(jiān)督及保障信息和公共服務信息等方面。
四、珠海市交通信息資源管理部門是哪個?
答: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為全市的交通信息行業(yè)主管部門;市交通信息管理單位具體承擔全市交通信息資源的管理工作。
五、哪些政府部門需要管理交通信息資源?
答:市公安、交通、規(guī)劃、國土、環(huán)保、市政園林、公路、統(tǒng)計、氣象、口岸等政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能做好交通信息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珠海市交通信息資源管理辦法。
六、各相關單位如需更換傳輸方式應提前多長時間報知市交通信息管理單位?
答:各相關單位的交通信息資源應依據信息傳輸標準傳輸數據,如需更換傳輸方式應提前3個工作日報知市交通信息管理單位。
七、交通信息數據需要保存多久?
答:交通信息數據保存期限應依據數據存儲標準要求或交通行業(yè)管理相關規(guī)定具體實施,原則上動態(tài)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靜態(tài)信息永久保存。
八、如何共享交通信息資源?
答:各相關單位應在符合信息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依據市交通信息管理單位的指導,安全、合理、有效的利用交通信息資源。
九、交通信息資源應該如何應用?
答:市交通信息管理單位應建立交通信息發(fā)布制度,通過網站、APP、交通服務熱線、微信等方式向社會公眾提供綜合交通信息服務;重大交通事件應及時匯聚相關信息報珠海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核后統(tǒng)一向社會發(fā)布;有關單位若需要本辦法規(guī)定的交通信息資源開發(fā)研究,可向市交通信息管理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遵守交通信息數據的保密需求。
十、珠海市交通信息分為哪幾大類?
答:珠海市交通信息分為時空信息數據、道路交通數據、公共交通數據、軌道交通數據、慢行交通數據、靜態(tài)交通數據、鐵路交通數據、水上運輸數據、航空數據、其他數據共十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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